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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王琦、熊丰)一些法院固定指派少数人民陪审员长期参加陪审,形成“编外法官”“驻庭陪审员”。针对此,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人民陪审员法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与审判案件的数量上限,并向社会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介绍,设立参审案件数上限,是为了有效防止“驻庭陪审员”“编外法官”的出现。
草案还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此规定旨在让更多公民有可能参与到审判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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